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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20〕10号),充分发挥政策虹吸效应,增强可操作性和便利度,确保光机电、智能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产业和项目能进来、快落地、早见效,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1.新引进(含转型)光机电、智能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领域,且符合《晋城市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优惠政策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产业目录》)的项目单...
晋市政办〔2020〕43号为进一步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和〈晋城市招才引智十条激励政策〉的通知》(晋市政发〔2017〕2号),增强可操作性,发挥招商引资政策引导、激励作用,现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评审组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市评审组的日常事务;牵头组织评审工作和具体工作的开...
晋市政办〔2020〕31号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生态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在全省科学技术大会上关于创新全覆盖工作的指示精神,夯实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工作基础,按照统一组织、属地...
按照企业全生命周期,在企业初创成长壮大的五个阶段,分别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摘要如下:一、扶持对象入驻晋城市光机电产业园的光通讯、遥感技术、工业激光、集成电路以及半导体、光电器件、高端显示屏、智能终端、机器人等光机电企业,以及产业基地投资运营机构、招商中介机构和个人。二、扶持内容支持企业落户初创企业孵化扶持1.企业孵化扶持。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经评审,可申请扶持资金300万元。...
晋市政发〔2019〕22号为贯彻落实晋城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19〕15号),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助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第一条 研发创新支持。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非煤企业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全市排名前十位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奖励,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300...
晋市政发〔2019〕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8号)精神,结合《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省级政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制定如下五个方面20条措施。一、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 1.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激发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对于研发投入强度大的规上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资金奖补。鼓励建立创新能力共享的融通模式。支持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依托产业链、供应链...
省级政策
晋政发[2019]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推动我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省级政策
(一)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总额不下降。疫情期间,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到期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要及时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期限不低于3个月。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二)省属金融机构(省农信社、晋商银行)将2020年2月和3月对中小微企业的存量贷款利息超出成本以上部分返还给贷款企业。鼓励省内其他各类金融机构依据各自情况采取让利...
省级政策
(2020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原则,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表国家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做法、对接国际投资贸易...
省级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千亿产业培育工程,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六新”,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省两会安排部署,以打造一流创新...
省级政策
《通知》明确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一)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取消60日申领期限要求。同时,《通知》明确自2019年12月起,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2020年3月起,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
省级政策
晋人社厅发〔2019〕49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全省就业局势稳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省级政策
晋人社厅发〔2020〕2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乡村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支持和鼓励各类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创业政策扶持返乡入乡创业人...
省级政策
国税总局政策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1.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2.小规模纳...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主体】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1.烟草制造业。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住宿和餐饮业。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批发和零售业。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房...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一、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内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条件】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