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专精特新”企业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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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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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1日,工业与信息化部正式第三批29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此前,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战略上升至国家层面。截至目前,我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达4922家。


9月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中表示:“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北京证交所设立的目标之一就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随着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并试点注册制,未来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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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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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优势的中小企业,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专”,即专业化。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精”,即精细化。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特”,即特色化。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新”,即新颖化。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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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十年的变与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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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企业大多出自制造业,目前,我国的制造业正从“三低一弱”(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低质量、弱品牌),逐步走向“三高一强”(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质量、强品牌)。自2011年“专精特新”概念面世以来,中央层面陆续出台了多个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中央政治局会议都对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出重要部署。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在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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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千家“专精特新”企业涵盖制造业中关键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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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域分布来看,长江中下游省份、广东省及山东省“专心特新”企业起步较早,且发展迅速而北京虽然在第一批中仅有5家,但第二、三批增长迅速,现有264家西藏自治区在第三批名单中首次出现两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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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批“精专特新”企业共4922中,共有317家挂牌新三板,以下为这些企业的行业分布。由此可推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多数分布在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例如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与通信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尤其是高端制造、信息技术和原材料为本次入选企业中占比较高的行业。营收增速较快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医疗器械、大数据处理、电子元器件、新材料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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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通知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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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第一、二、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通知(即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下文分别简称为“第一批”通知、“第二批”通知、“第三批”通知),得到如下发现:


第一,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策的定位得到不断提升。“第一批”通知只是在“工作目标”部分提出要在一定时间内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并促进其各方面的发展,其着眼点在于“企业”。“第二批”通知的对应部分则提到“产业基础能力”与“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其着眼点在于“产业”。“第三批”通知更是通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话语将该政策的定位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


第二,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的提示说明。与往次不同,“第三批”通知以单独的一节来说明“重点领域”,可见有关部门对这一点的重视。另外,通过对三次通知的纵向对照可以发现,对“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的强调日渐突出。最后,“第三次”通知中新增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一项也值得关注。


第三,提出了更精细、更灵活的企业创新能力标准与经济效益标准。一方面,“第三批”通知在“基本条件”“专项条件”之外,增加了“分类条件”一节来对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与研发经费占比作更为详尽的规定;另一方面,从“第三批”开始,工信部不再要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而是采取分梯度降至5000万元以下的做法,这有助于使政策惠及不同类型的更多企业。


第四,在培育措施方面更为具体、明确地提出了“完善支撑服务”的做法。“第一批”通知与“第二批”通知只是笼统地要求“完善支撑服务”,“第三批”通知则按照“加强政策支持”“开展精准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三个领域给出了有关的具体做法,这有助于将“完善支撑服务”真正落到实处。最后,这一部分还提出了“加强动态管理”的新要求,以复核的方式加强对入选企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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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能否带来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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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三板改革并设立北京交易所,与今年以来对大型企业反垄断趋严、强调扶持中小企业的路线一脉相承,目标之一就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达成错位发展,构建一套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相符合的制度安排。北交所对新三板出现问题的改善、“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将有长足的影响:


1.明确定位,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新三板中对企业的细分行业要求不明确,并且随着板的推广,覆盖了更多的企业,但也出现重大问题,即强调为中小企业服务,而非强调创新型的中小企业北交所以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发展定位,将进一步完善发现培育和遴选机制,发现和培育更多的中小企业成为创新核心,同时引导企业向硬科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2.提高站位,提高交易市场独立性。“精选层”的配套制度为打通各个部委环节,出现大量不明确的制度名词,造成了生态构建不利。从创新层、精选层定位为“交易所”后,股权交易市场独立性大大增强,提高了站位,配合扶持中小企业的方向,有利于引入更多的机构资金投入市场,


3.增强流通,促进股权集中度保持合理。新三板企业的股权呈高度集中的态势。而根据9月5日北交所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发行后,股本在4亿以下和以上的公司,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和10%。这一规定,是对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中股权集中高现象的一大冲击,这将促使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同时达到合理的股权分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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